川经信信息化〔2019〕161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政局、卫生健康委: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委《关于开展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19〕13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工作,促进四川省智慧健康养老产业更好更快发展,培育信息消费增长点,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民政局、卫生健康委按照《四川省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说明》(附件)要求,组织开展本地区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工作。
二、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8月10日前将本地区试点示范推荐意见函及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材料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
三、经济和信息化厅、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四川省省级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
联 系 人:经济和信息化厅信息化处 金文彬
联系电话:028-86262972
电子邮箱:scjxwxxh@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说明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