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提升其发展水平和行业服务能力,根据《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要求,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科技厅”)将开展省级工程中心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2013年至2018年科技厅批复组建的122个省级工程中心(名单详见附件1)。
二、工作程序
(一)形成自查报告。请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部门组织归口管理的工程中心认真梳理,从批复组建起开展自查,自查后登录科技厅网站(网址:http://202.61.89.168/gczx/),录入相关信息,形成自查评估报告。报告内容要包括研究开发、人才培养、工程化开发、自主知识产权积累、成果转化、中心自身建设、自我发展、为行业服务成效、组织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等情况。
(二)开展评审和现场抽查。科技厅组织专家对各工程中心提交的自查报告进行评审,并对部分工程中心开展现场抽查,评估结果分为评估通过、缓评、评估不通过三种情况。
(三)结果公布。科技厅将各工程中心评估结果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布。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州)科技局及各归口管理部门,认真组织相关工程中心开展自查工作,并对工作中心提交的报告及有关数据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准确。
(二)各工程中心的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含电子版),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请于7月12日前报送科技厅418室。
(三)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自查报告等相关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工程中心资格。
四、联系方式
科技厅高新处 任俨 施福忠
联系电话:028-86717630 028-86725826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学道街39号
邮 编:610016
附件:2019年度开展自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